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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律师商标的申请商标存在异议怎么办

文章来源:未知;时间:2021-06-02 10:59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实质上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依照规则,注册一个商标要支出费用,购置一个商标也要花一定金钱。所以说,给本人的商标申请注册就是维护本人的商标不为别人所用,本质上就是在维护本人的财富。但是,目前有很多商家的维护认识并不强,常常等到商标被别人注册了等问题才会醒悟。
 
商标申请是自然人或者企业单位获得商标专有权的过程。申请人需求到国度商标总局提出商标申请需求,经过方式检查和本质检查以后,才干颁发商标注册证。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拜托国度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需拜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停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商标专用权需求经过注册获得,其申请需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流程,商标异议就是其中一个。商标不只是权益人的无形财富,其实质上是向外界表达企业文化的重要标志,所以要是呈现商标牵连,权益人尽量在商标异议内提出来,过了异议公告期再主张的就会失去最佳机遇。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以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增强社会公众对商标检查工作的监视,减少检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认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维护本身权益的时机,根绝权益抵触后患的发作。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背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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